| 通報: |
1.有疫情(指通報病例或居家隔離)時,應即時上網填報•告知衛生局/管控單位/職訓中心。
台北市衛生局通報專線電話:(02)2388-9617
網路通報:http://www.health.gov.tw/pop/sars/index.htm
行政院職訓局公共訓練組(02)85902560或02-85902561
各專案管控單位與職訓中心 |
| 處理原則: |
| 1、.通報病例為學生:
(1) 班級內有一學生為SARS通報病例,該班導師、任課教師及該班同學停課十至十四天,採取「居家隔離」,避免任何造成疫情擴大的可能。(教育訓練部校配合衛生單位提供相關人員資料,俾利發放「居家隔離通知」。)教師因居家隔離所遺之課務請學校安排人員支援。
(2) 若有二班以上或二位學生為疑似病例,有學生為SARS通報病例,則全校停課十至十四天,發現SARS通報病例之班級採取「居家隔離」,避免任何造成疫情擴大的可能。(教育訓練部配合衛生單位提供相關人員資料,俾利發放「居家隔離通知」。)
|
| 2、通報病例為教師:
個案為教師身份,該名教師之任教班級學生停課十天,採取「居家隔離」。 |
| 3、如有其它特殊狀況者,由教育訓練部實際需要通知衛生局,經確認後發放「居家隔離通知單」。 |
| 列入追蹤: |
| 學校採取停課處置前,請配合量測(停課班級)學生之體溫,如有發高燒(>38℃)者,應提醒學生就醫診斷,並列入追蹤。 |
| 教室內部之處置: |
1、 教室及教室進行全面性消毒工作。
2、 啟動教育訓練部危機處理小組,由企劃訓練處處長擔任召集人(手機應保持24小時暢通),並設發言人統一對外說明。
3、 製作家長通知單,發送學員帶回中,俾向家長說明學校處理模式。
4、 經衛生局認定為通報病例者由衛生局送餐,居家隔離者由學校事先徵詢用餐數量並調派人力送餐(60元/餐),單據送所在地衛生所核銷。 |
| 消毒工作: |
| 中心停課除教育訓練部居家隔離之教職員工之外,其餘企劃訓練處教職員工仍須到公司協助處理教室消毒工作、「居家隔離」人員追蹤及其他校務等工作事宜。 |